不同意公司解雇的赔偿款该怎么办?


当你不同意公司解雇所给予的赔偿款时,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你可以向公司说明你认为赔偿不合理的原因和依据,争取与公司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等。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并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理。 另外,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你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理,并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之,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