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不想给补偿该怎么办?


当遇到公司辞退员工却不想给予补偿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公司辞退员工时给予补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及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等。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符合这些应当补偿的情形,却不想给予补偿,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在协商过程中,员工要明确指出公司辞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补偿情形,并依据法律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同时,要注意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相关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员工可以向其提供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及公司辞退自己且未支付补偿的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员工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公司支付补偿。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员工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证据越充分,自己的主张就越容易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