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后被赶出家门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过户给了别人,结果对方把我赶出家门。我现在没地方住,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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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房产过户后被赶出家门的情况时,首先要冷静分析自身情况,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办法。 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附条件赠与”。附条件赠与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会附带一定的条件,受赠人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真正拥有财产。例如,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条件是子女要赡养老人。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这些条件,赠与人是有权利采取措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在房产过户时存在附条件赠与的情况,而对方没有履行相应义务,比如将你赶出家门,你就可以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要是不存在附条件赠与的情况,而是基于其他法律关系进行的过户,比如买卖关系。在买卖完成后,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对方,对方通常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房产。但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你违背真实意愿进行过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也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 当你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像房产过户协议、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过户的原因和条件等情况。然后,你可以先尝试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看能否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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