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完发现有居住权该怎么办?
我买的房子刚过户完,才发现这房子存在居住权。我花了那么多钱买的房子,现在别人有居住权,我心里很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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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过户完发现有居住权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来说,就是别人在这个房子里有居住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如果这个居住权是依法登记设立的,那么它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你遇到的这种情况,首先要查看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卖方在合同中没有如实告知房屋存在居住权的情况,那么卖方就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卖方赔偿你的损失。 同时,你也可以和居住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居住权的设立情况、居住期限等信息,看是否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居住权人是否愿意提前放弃居住权,或者你给予一定的补偿等。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居住权的问题进行裁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居住权登记信息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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