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欠员工工资无力承担需要怎么做?
我所在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善,现在已经无力承担员工工资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怎么做,要承担哪些责任,怎样处理才能尽量减少法律风险,保障员工和公司双方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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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欠员工工资且无力承担的情况时,涉及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旦被员工追讨工资,公司有义务支付所欠款项。若公司不履行支付义务,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公司逾期不支付,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如果公司确实因为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承担工资,可与员工进行协商。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所以,公司可以尝试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工资的事宜,并达成书面协议。 再者,如果公司最终走向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欠员工工资无力承担时,要积极与员工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如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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