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公司卖了员工该怎么办?


当老板把公司卖了,从法律层面看,员工需要关注多个方面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老板将公司售卖,只是公司投资人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员工和新的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原来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条款仍然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比如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等,这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必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并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新的用人单位才能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新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若新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公司的售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比如新用人单位关闭了员工所在的部门,此时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在老板卖了公司后,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所在,积极与新用人单位沟通,遇到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