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起房贷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房子办了房贷,现在因为工作变动收入大幅减少,实在没能力按时还房贷了。我很担心房子会被收走,也怕影响自己的信用。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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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还不起房贷的情况时,有多种方式可以尝试解决。首先,可以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还不起房贷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每月还款金额等请求。银行通常会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同意。例如,原本贷款期限是20年,经过协商,银行可能同意延长至30年,这样每月还款压力就会降低。 如果借款人是因为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房贷,根据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精神,也可以向银行申请暂停还款一段时间,待情况好转后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如果与银行协商不成,借款人也可以考虑出售房屋。在出售房屋时,需要先还清剩余的房贷。可以用买家支付的购房款来偿还贷款。不过要注意,在未还清贷款前,房屋的产权还不完全属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和买家进行妥善的沟通和安排,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最后,如果借款人既不与银行协商,也不出售房屋,持续不还房贷,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银行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抵押的房屋来偿还贷款。一旦房屋被拍卖,借款人不仅会失去房屋,还可能面临拍卖款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的情况,仍需承担剩余债务。因此,当发现自己可能还不起房贷时,应尽早主动与银行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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