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公司不出庭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开庭时间定了,可公司那边说他们不出庭。我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对我的仲裁结果有不利影响啊?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公司不出庭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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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公司不出庭,这其实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途径。它就像是一个“小法庭”,由仲裁委来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评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也就是说,当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收到了仲裁庭的书面开庭通知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在开庭过程中未经允许就中途退席,仲裁庭是可以在公司不在场的情况下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决的。 缺席裁决的意义在于保证仲裁程序能够正常进行,不会因为一方的缺席而停滞。对于劳动者来说,这并不一定是坏事。因为仲裁庭会依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审理和判决。劳动者只要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那么即使公司不出庭,仲裁庭也会根据这些证据来作出公正的裁决。所以,劳动者不用担心公司不出庭就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只要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审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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