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公司不承认该怎么办?


当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公司不承认,您不用过于担心,法律为您提供了一系列的解决途径。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性质。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一旦工伤认定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它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权威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所以,工伤认定书是有法定效力的文件。 如果公司不承认工伤认定书,通常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其一,公司可能会选择申请行政复议。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对工伤认定进行审查。 其二,公司也可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公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工伤认定决定。 在公司采取上述行动时,您作为职工一方,要积极应对。如果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您可以配合复议机关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工伤认定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如果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却仍然不承认工伤认定书且不履行相应义务,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工伤认定的结果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工伤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不能随意否认,您有充分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