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不发上季度的绩效怎么办?
我从公司离职了,结果公司不发我上季度的绩效。我辛辛苦苦工作那么久,这绩效也是我应得的报酬啊。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能支持我把绩效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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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绩效工资是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绩效工资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等因素来确定发放金额,它和基本工资一样,都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就包含了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不发上季度的绩效,很可能构成了无故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所以,如果公司存在不发绩效的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支付绩效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绩效考评文件、工资条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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