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离职的话,绩效该不该给?
我在月中从公司离职了,现在担心自己的绩效能不能拿到。公司这边好像也没有明确给个说法,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月中离职员工的绩效发放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参照哪些方面来确定给不给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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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离职是否发放绩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如果其中明确规定了离职当月绩效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条件,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有的合同可能约定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占当月总天数的比例来计算绩效,有的可能规定需满足一定的绩效完成指标才有绩效。 其次,参考公司的规章制度,比如员工手册、薪酬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对于绩效的评定和发放通常会有具体规定。若公司规定员工离职当月绩效工资按照全勤考核来支付,只有满勤的员工才能获得当月绩效,那么月中离职未达到全勤要求的员工可能就无法获得绩效;若规定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来评定绩效,那么只要员工在离职前完成了相应的绩效任务,就应当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 再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只要在离职前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通常也包括绩效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月中离职前完成了绩效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绩效工资;如果员工未完成绩效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支付或者按照完成比例支付绩效工资。 总之,月中离职员工的绩效发放问题需要结合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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