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病了社保有档案但公司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生病了,社保那边有我的就医档案,但是公司还不知道我生病这事。我担心之后公司知道了会有不好的处理,也不知道要不要主动跟公司说。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病假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考虑处理方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基础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病假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从权益保障角度来说,如果你认为病情会影响到你的工作出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是有权享受医疗期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一方面,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病假申请手续,提供必要的病假证明,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这样能保证你在医疗期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例如按照规定享受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另一方面,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及时告知公司你的病情,也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工作。若你不告知公司,而公司在后续工作安排中发现你因病情无法正常工作,可能会对你产生误解,甚至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所以,综合来看,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并按规定申请病假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