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后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我前不久被公司裁掉了,结果现在公司倒闭了。我还没拿到裁员补偿,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维护。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能拿到应有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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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裁后公司倒闭的情况,员工首先要了解自己在法律上拥有的权益。在我国,公司裁员以及倒闭时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从裁员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而且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正常裁员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 而公司倒闭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就是说,员工的工资和裁员补偿等是处于优先清偿地位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员工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破产管理人会对员工的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核,然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如果对破产管理人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员工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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