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工厂不愿做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如果工伤后工厂不愿做工伤认定,劳动者不用着急,是有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劳动者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在申请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常见的材料有劳动合同,它能直接证明你和工厂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用来证实你受伤的情况;还有工作场所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能证明你在该厂工作,考勤记录能显示你工作的时间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到工伤的事实。 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详细说明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社保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就会予以受理。受理后,社保行政部门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工厂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最后,社保行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会颁发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不予认定,也会书面说明理由。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向其反映工厂不愿意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后,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对工厂进行调查,并促使工厂配合工伤认定工作。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地区范围,在工伤认定里涉及到社保行政部门工作范围划分等相关事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政府中负责劳动保障相关事务管理的部门,工伤认定工作是其职责之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专门用于申请工伤认定时填写的表格,里面要详细记录工伤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