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遗赠过期没过户怎么办?
我爷爷之前立遗嘱把一套房子遗赠给我,但是当时我没太在意过户的事,现在时间过了也没去办理过户。我想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啊,还能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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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赠的概念。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遗赠发生时,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如果房子遗赠过期没过户,并且受遗赠人在规定的六十日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这套房子。 不过,如果受遗赠人在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了遗赠,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那情况就不同了。受遗赠人仍然享有相应的权利。可以与相关的法定继承人进行协商,争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受遗赠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遗赠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接受遗赠的证据,比如书面声明、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法院判决受遗赠人胜诉,受遗赠人可以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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