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问题该怎么办?
最近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可后来仔细看感觉有些条款对自己不太有利,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要是真发现合同有问题了,具体该通过什么办法来处理呢?是直接找对方改,还是有其他更合适的途径 ,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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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问题,您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处理。 首先,双方自行协商。这是比较简便快捷的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针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致的变更方案。比如合同里关于交房时间写得比较模糊,双方就可以坐下来商量确定一个具体日期,并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可以向当地有关机构提交申请,由他们对争议事项进行调解。相关机构会基于公平公正原则,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调解方案或者调解失败,还能选择申请仲裁,但前提是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均可申请仲裁。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审理来判定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解决纠纷。 另外,如果合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也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请求撤销。 相关概念: 显失公平:指在某一方面临紧迫性压力或者经验匮乏的情况下签订的,对其自身权益极度不利的合同条款。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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