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到事业单位但是不签约该怎么办?
我把档案调到了事业单位,可单位一直拖着不跟我签约。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没保障,也不知道之后会怎样。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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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档案调到事业单位但不签约的情况,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首先,我们得了解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你已经开始在该事业单位工作,就已经与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你开始在单位正常打卡上下班,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从签约的时间要求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单位应该在你开始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和你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要注意保存好能证明你工作情况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的工作时间等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不签约的原因,表达你希望签订合同的意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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