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物业反映问题物业不理该怎么办?
我给小区物业反映了楼道灯损坏和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结果物业一直没处理,也不给出回应。我很苦恼,不知道遇到这种给物业反映问题却被无视的情况,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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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给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却不理会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性。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物业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义务,如果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内的服务范围,物业不理会就构成了违约。 当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尝试与物业进行更有效的沟通。比如,通过书面形式再次向物业提出问题,以挂号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这样能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在书面沟通中,要清楚地说明问题的情况、提出问题的时间以及要求解决的期限。 如果与物业沟通后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权利监督物业的服务质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督促物业解决问题。 要是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也没有效果,您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的服务进行监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您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反映问题的记录、与物业沟通的凭证等,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详细说明情况。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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