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商品房,最近了解到房子是有使用年限的。我就担心到期后这房子该咋处理,会不会不能住了,或者要交一大笔钱才能继续使用。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商品房到期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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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通常所说的“到期”,一般指的是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这里要先明白两个概念,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指你对房子本身拥有永久的权利,就好比你买了一个杯子,这个杯子永远是你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我国土地是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买房只是获得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品房是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虽然目前对于续期费用具体如何缴纳或者减免还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但从法律规定的导向来看,是保障居民住宅权益的。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比如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可能需要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所以,当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时,住宅用房的业主不用过于担心居住问题,后续国家会有相应的细则来规范续期费用等事项。而非住宅用房的业主则需要关注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便及时处理土地续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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