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三年工资怎么办?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我有三年的工资没拿到。我很担心这三年工资就这么没了,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要回这笔钱。想了解下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我这三年工资该怎么处理,有什么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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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员工存在三年未发放工资的情况时,员工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务进行清理和分配的程序。而工资债权是员工基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是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 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员工需要向破产管理人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以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 第二步,如果对破产管理人确认的工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以确定员工的工资债权数额。 第三步,等待破产财产的分配。在破产财产经过清理和变价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破产财产足够清偿,员工的三年工资就能够得到支付;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员工也能按照比例获得一定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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