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公积金贷款还没还完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用公积金贷的款还没还完,不知道这贷款后续该怎么处理,是要一方继续还,还是两人共同承担,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我实在是一头雾水,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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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如果公积金贷款还没还完,需要分情况来处理。首先要明白,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原因所欠下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来处理公积金贷款。比如,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继续偿还剩余的公积金贷款,同时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协商方案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房屋的归属、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通常会判决该方继续偿还公积金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屋的现有价值、已偿还贷款的金额、剩余贷款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变更手续时,可能需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意。所以,无论是协商还是法院判决,都要及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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