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房屋增值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要处理房产相关权益问题,听说最高院有房屋增值的计算公式,我不太清楚具体是什么,也不知道怎么用这个公式算出房屋增值部分,想了解一下这公式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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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房屋增值计算问题时,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实践中有一定的参考公式。一般来说,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房屋增值分配的情形下会运用到。 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房屋的增值部分其实就是房屋现有的价值减去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值。这里房屋现有的价值一般是指在进行相关权益分割时,该房屋在市场上能卖多少钱,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初购买房屋的价值就是购买房屋时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包括首付以及后续的贷款本金总和。 最高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房产增值分割时常用的公式为:增值部分 = 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 + 已偿还的利息)× 房屋增值(房屋现价值 - 房屋购买价)。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50万元,房屋购买价是200万元,已偿还的利息是20万元,房屋现价值为300万元。那么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增值部分 = 50÷(200 + 20)×(300 - 200)≈ 22.73万元。 这个公式依据的是公平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等相关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增值的计算和处理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但这个公式为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和合理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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