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店的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我开了家商店,最近物业来催交物业费,但我不确定从啥时候开始交。签合同的时候也没太留意这块,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商店物业费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是从商店开业算,还是从签合同算,还是有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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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店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店物业费的支付起始时间通常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首先,如果商店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物业费的起算时间。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写明自商店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物业费,那么业主就需要从该日期起履行缴费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合同双方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物业费的起算时间,通常情况下,物业费从商店交付给业主时开始计算。这里的交付,是指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店移交给业主占有和使用。当商店达到交付标准,业主办理了交付手续,即便业主暂时没有实际使用该商店,也需要开始支付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开始为整个物业区域提供服务,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享受了这些服务,就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这也从侧面说明,一旦商店交付给业主,业主就有了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另外,如果商店在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开发商进行整改,且整改期间业主无法正常使用商店,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协商物业费的起算时间。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迟物业费的起算日期。但如果质量问题不影响业主对商店的正常使用,业主仍需按照规定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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