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加金违反劳动法第几条?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不给我缴纳社保,也就是不加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哪条规定,我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公司不加金,这里的“加金”通常指的是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这一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加金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该条款。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公司不加金,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因公司不加金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失,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