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品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是大家看病买药时很关心的问题,了解哪些药品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至关重要。 首先,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所谓滋补作用的药品,通俗来讲,就是那些主要用于增强身体营养、提高身体机能,并非针对治疗某种疾病的药物。比如一些高档的人参、鹿茸类滋补品,它们更多是起到保健作用,而非治疗特定病症,所以医保不报销。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其次,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也不能报销。这类药品由于使用了珍贵、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药材,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这些珍稀资源,另一方面其成本相对较高。像含有野生虎骨、犀牛角等成分的药品,因为资源的稀缺性和保护需求,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同样也是遵循上述《办法》的相关规定。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也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预防性疫苗主要是用于预防疾病的发生,像流感疫苗、HPV疫苗等,它们是在健康状态下为了预防特定疾病而接种的。避孕药品则是用于计划生育等目的。虽然这些药品有其重要作用,但根据医保政策的规定,它们通常不纳入报销范畴。 此外,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也不报销。这些制剂有的可能并非治疗疾病的必要药品,或者有其他更合适的替代剂型。例如酒制剂,它可能会受到饮酒人群的限制,并且可能并非治疗疾病的最佳选择。这也是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的。 最后,药品所标注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范围的,以及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也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这是因为医保报销需要保证药品的使用是合理、合规且有明确治疗目的的。如果药品的使用超出了批准范围,就无法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所以不能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