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需承担哪几项?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想了解一下在工伤赔偿里,用人单位具体需要承担哪几项费用。毕竟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有个明确的答案,知道哪些费用该由单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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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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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多项费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在员工因工伤需要治疗而停止工作期间,单位要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待遇,按月给员工发放工资。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有人照顾护理,单位要么安排人员护理,要么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 还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最后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一些地区,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经济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这是对工伤职工在结束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后,在就业方面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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