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目前正在和单位协商赔偿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好让我在协商的时候心里有数,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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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遭遇工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用人单位在工伤中需承担的费用情况。 首先,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护理费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次,对于五、六级伤残职工,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另外,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省为例,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50个月,六级伤残为40个月,七级伤残为25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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