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有哪几种情况不能报销?


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经过医保部门批准的,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机构。只有在这些定点机构看病,医保才有可能报销。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如果去了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一般不予支付费用。 其次,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其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而不能再通过医保报销。这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再者,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当参保人员受到他人伤害,责任在于第三人时,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承担。例如,因交通事故受伤,肇事方应承担医疗费用,医保不会进行报销。不过,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一定条件下,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也对此做了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另外,在境外就医的费用医保也不能报销。这里的境外包括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医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国内的基本医疗需求,境外就医不在医保的保障范围内。《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同样规定,在境外就医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最后,因自杀、自残、酗酒等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一般医保也不予报销。这些行为大多是个人主观因素造成的,医保制度主要是保障因疾病和非主观故意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的自杀、自残行为,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