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出现损伤由谁承担责任?
我在给一家做临时劳务,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不清楚这个责任该怎么算,是我自己负责,还是雇我的那方承担,想了解下在劳务关系里出现损伤,责任到底是怎么划分和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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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关系中出现损伤,责任承担的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接受劳务一方可以向其追偿。举个例子,你雇了个工人装修房子,工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小心弄坏了邻居家的东西,那么你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就得先向邻居赔偿,要是工人是因为故意或者明显操作失误导致的,你赔偿后就可以找工人要钱。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其次,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一个人给别人做家政,在工作时自己不小心没注意脚下摔倒受伤,如果雇主提供的工作环境没有明显安全隐患,而工人自身疏忽大意,那可能工人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要是雇主提供的工具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人受伤,雇主可能就需要承担较大责任。 最后,如果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例如,在工地上,工人被路过的第三方车辆撞伤,工人既可以找开车的第三方要求赔偿,也可以先找工地雇主要求补偿,雇主补偿后再向第三方追要这笔钱 。 相关概念: 侵权责任:简单说就是因为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比如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追偿:就是一方先承担了责任付了钱,之后再向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去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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