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谁拥有探望权?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孩子抚养权归对方了,我特别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也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探望权归属的,就想详细了解下离婚后到底谁能拥有探望权。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法律
  • #探望权利
  • #法律规定
  • #子女探望
  • #民法典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拥有探望权。 探望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去看望子女,并和子女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这是法律为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关系设立的一项重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这种特殊情况,没有直接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自然就拥有探望权。这里的父母子女关系,既包括婚生子女与父母,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养父母养子女以及同意继续抚养的、有抚养关系之继父母继子女。 比如,夫妻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母亲,那么父亲就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母亲则有义务协助父亲行使这个权利,像提供合适的探望时间、场所等。如果父亲在探望过程中,存在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行为,比如带孩子去危险场所、教唆孩子不良行为等,母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父亲的探望权,等父亲改正了,再恢复他的探望权。 相关概念: 探望权: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 协助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帮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 。 中止探望:当父或母探望子女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依法暂停其探望权利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