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人适合采用劳务税累计预扣法?

我有一些劳务收入,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用劳务税累计预扣法来计算税款。想知道什么样的人适合用这个方法,是所有有劳务收入的人都可以,还是有特定的条件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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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税预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税累计预扣法是一种针对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预扣预缴税款的方法。它是按照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采用的方式。 简单来说,劳务报酬所得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比如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预扣预缴方法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适合采用劳务税累计预扣法的主要是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属于综合所得的情形。因为劳务报酬所得会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在预扣预缴阶段采用累计预扣法,能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纳税情况,避免多缴或者少缴税款,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实现准确计税。比如一些兼职工作者、自由职业者等,他们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如果属于居民个人,就适合用这种方法来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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