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算谁的?
我结婚后,父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到底是算我的,还是算我和我配偶共有的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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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此时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举个例子,小张结婚后,小张的父母拿出全部积蓄为小张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小张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部分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比如,小李结婚后,小李的父母出了一部分钱付首付,小李和其配偶共同还贷款,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小李父母出资的首付部分一般认定为对小李的赠与。 再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小王和小赵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最后,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是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出资,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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