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后宅基地归谁?
我在农村有套房子卖给了同村人,现在有点疑惑,房子卖出去后,这宅基地的归属到底是怎样的呢?是跟着房子走归买房人,还是依然归我呢?我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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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房屋买卖的情况下,宅基地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不管房屋如何买卖,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村民个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时,如果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买卖,也就是同村村民之间买卖房屋,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完成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会随着房屋的转让而一并转让给买房人。因为“地随房走”是我国农村房屋买卖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也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变动的相关精神的。 然而,如果房屋卖给了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比如外村村民或者城镇居民,这种买卖通常是被认定为无效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既然买卖无效,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也就不会发生转移,依然归原房屋所有人。 所以,农村房屋买卖后,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而使用权是否转移要根据买卖双方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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