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后复查的费用由谁支付?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已经出院了。但医生说需要定期复查,我就很担心这个复查费用的问题。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是我自己出,还是单位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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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工伤出院后复查费用由谁支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职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出院后的复查费用通常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就像是一个“大池子”,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都汇聚到这里,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就可以从这个“池子”里支取费用用于治疗和康复等。具体来说,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复查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都会承担。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工伤出院后的复查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因未履行缴费义务而让职工承受损失。 此外,如果复查费用超出了工伤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对于超出部分的费用承担问题,目前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一般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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