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伤人后医药费由谁垫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人了,现在伤者在医院等着钱做手术,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太好,实在拿不出太多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撞伤人后的医药费到底该由谁来垫付呢?是我必须垫付,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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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费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伤人后医药费垫付问题上,情况相对复杂,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交强险的角度来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这里的抢救费用,通常是指为了挽救伤者生命而必须立即支出的医疗费用。比如,伤者因车祸大量失血,需要紧急输血和进行手术,这些费用就属于抢救费用的范畴。 其次,肇事者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需要垫付医药费。在实践中,如果伤者情况紧急,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还未完成,肇事者可能需要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但从人道主义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肇事者垫付医药费有助于伤者及时得到救治。而且,如果后续确定肇事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垫付的费用可以在最终的赔偿金额中进行抵扣。例如,肇事者垫付了 2 万元医药费,最终经核算应赔偿伤者 10 万元,那么在支付赔偿款时,只需支付 8 万元即可。 另外,如果肇事者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当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时,商业险可以在其保险金额范围内继续赔偿。但商业险的理赔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可能无法像交强险那样及时垫付费用。 最后,如果伤者自身有能力支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自行垫付,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追偿。在一些情况下,伤者可能有医保或者其他医疗保障,此时可以利用这些保障来支付部分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部分在后续索赔时可能会有相应的处理规定。总之,撞伤人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同时也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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