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不用交契税?
我最近参与了一块土地的相关事务,这块土地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就不用交契税呢?我想知道背后的法律原因是什么,这其中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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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主要是针对土地和房屋交易这种权属转移行为来征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契税的征收对象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赠与、互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这里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通常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划拨取得土地,和出让等方式不同,它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也就是说,划拨土地并不是一种典型的市场交易行为,它没有像出让那样涉及土地使用权的买卖以及出让金的支付。从本质上来说,划拨方式下土地权属的转移并非基于交易对价,没有产生需要纳税的经济利益交换。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不过,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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