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不好辞职不干了公司会有赔偿吗?
我身体状况变差,实在没办法继续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打算辞职。但不知道这种因为身体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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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身体不好辞职公司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员工因为自身身体原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员工主动辞职的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其对自身职业发展和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后的自主决定,并非公司的过错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需要给予赔偿。如果员工身体不好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并且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因为职业病提出辞职,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员工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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