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交社保,公司承担的那部分会给我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可以选择不交社保,把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给我。我有点心动,但又怕不合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公司这样做可以吗?如果不交社保,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真的会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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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即使你和公司约定不缴纳社保,公司也不能将其承担的社保费用直接给你。 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不能通过任何方式逃避该义务。 公司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将公司承担的部分费用给员工的做法是违法且无效的。一方面,这种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一方面,它损害了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和员工的长远利益。一旦被社保部门查处,公司不仅要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外,不缴纳社保会使员工在面临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 所以,公司不能将本应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给员工,员工应要求公司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保,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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