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后是不是会给赔偿?

我做完工伤鉴定了,可单位那边好像不想给赔偿,我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工伤鉴定后到底能不能拿到赔偿,要是单位拖着不给赔偿我该怎么办,赔偿的具体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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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后,劳动者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待遇。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工伤鉴定是确定工伤赔偿额的必要前置条件。它的核心功能在于确定工伤事故的级别及性质,而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可能获得的赔偿范畴以及具体数额。当劳动者确认为工伤之后,便可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到工伤保险所提供的各类优待与补偿。 其次,关于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承担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例如医疗费用方面,若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支付责任,但因单位未缴费,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如果遇到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赔偿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该法,当事人可申请仲裁;二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不支付赔偿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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