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派遣合同到期了会自行终止吗?

我跟派遣公司签了派遣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不知道是不是到期就自动结束合作了。我不太清楚派遣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是自然就终止了,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相应的权益。想了解下派遣合同到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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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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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到期是否自行终止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派遣合同中,涉及到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当派遣合同到期时,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合同会自行终止。这里的法定情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形,派遣合同到期也不能自行终止,而是要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另外,即使派遣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派遣单位降低条件续签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或者派遣单位不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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