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派遣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跟用工单位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了,单位说不续签了。我在这工作挺长时间,也挺上心的,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啊?毕竟突然没工作了,生活也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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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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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劳务派遣,简单来说,就是有个劳务派遣单位,把你派到实际的用工单位去工作。你和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由它给你发工资、交社保,而用工单位负责安排你的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这就表明,在劳务派遣关系里,劳务派遣单位才是你的“老板”,用工单位只是使用你的劳动力。 当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时,如果用工单位不续签,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本身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主要是基于你和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与你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来的条件和你续签,而你不同意续签,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就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虽然用工单位不续签派遣合同,但真正决定你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的,还是看劳务派遣单位的态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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