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房产在开发商破产时会被清算吗?


在探讨备案房产在破产情形下是否会被清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理解“备案”的含义很关键。房产备案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它的主要作用是使该房产交易具有公示性,防止开发商将房子“一房二卖”,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从本质上来说,备案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它并不直接等同于购房者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 当开发商破产时,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完成了房产备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对该房屋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一般不会被列入破产清算财产。因为购房者实际上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 然而,如果购房者仅支付了部分房款,那么情况就相对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是否会被清算要根据具体的破产程序和法院的裁定来确定。开发商的破产管理人可能会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如果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购房者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这样购房者可能无法获得房屋,只能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应的损失赔偿。但如果购房者愿意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剩余房款,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仍有可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避免房屋被清算。 综上所述,备案房产在开发商破产时是否会被清算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购房者的付款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