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欺骗员工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受了工伤,单位骗我签了辞职报告。现在我觉得不对劲,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知道在这种工伤情 况下,单位欺骗我辞职,我能不能得到相应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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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单位欺骗员工辞职的情形下,员工通常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下“欺骗辞职”这种行为的性质。单位欺骗员工辞职,这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单位用不正当的方法,让员工做出了本来不想做的辞职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这份辞职决定。接下来看看工伤方面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单位不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要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如果员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欺骗工伤员工辞职,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工伤单位欺骗员工辞职,员工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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