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不能正常上班,收入也没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伤的误工费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需要做些什么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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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范畴里,工伤并没有“误工费”这一说法,与之对应的概念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单位不能因为职工受伤停工就降低其工资待遇。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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