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提前协商该怎么赔偿?


在工伤提前协商赔偿的问题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了解。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涉及到不同的项目,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赔偿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工伤导致了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对于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还有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此外,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在进行工伤提前协商赔偿时,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伤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计算应得的赔偿数额,以此为基础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