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韧带损伤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去医院检查发现是韧带损伤,想知道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要是属于工伤的话,具体该怎么获得赔偿呢?想了解下赔偿的项目、标准,以及整个赔偿的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韧带损伤
  • #工伤保险
  • #伤残津贴
  • #停工留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韧带损伤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多个方面。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治疗韧带损伤的合理医疗费用,像手术费、康复费、药费等,只要在规定目录和标准内,都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就由单位支付这笔费用。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也是赔偿内容之一。一般会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来发放,目的是补贴职工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饮食费用。 出行费用,如果因工伤需要转院治疗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合理部分也会得到赔偿。 护理费用,在停工留薪期内如果需要护理,单位要负责安排人员护理;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就要支付护理费。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三个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韧带损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韧带损伤严重,对劳动能力产生了实质性影响,经鉴定构成伤残,还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长期性保障。不同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不同,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遇到意外工伤事故或在劳动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如果劳动者的个人工资超过了统筹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就应当以这个地区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参考;相反,如果劳动者的个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60%以下,就应该以整个地区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衡量的依据。一到四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发放,如实际金额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部分差额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弥补;五到六级伤残过程中的津贴,在雇主无法为员工安排工作的前提下支付,同样,如果此种情形下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应负责对此数额做相应的补充。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遇到意外工伤事故或在劳动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