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护理。我想知道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能赔多少,是根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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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护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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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所需支付的费用。 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里的“负责”,既可以是单位派人进行护理,也可以是单位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请人护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例如,某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那么他每月能获得的生活护理费就是5000×50% = 2500元。 不同地区对于工伤护理费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职工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己获得合理的工伤护理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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