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与不辞职有什么区别?
我受了工伤,现在很纠结要不要辞职。不知道工伤后辞职和不辞职在赔偿、后续保障等方面会有什么不同,想了解清楚这些区别,以便做出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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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辞职与不辞职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首先是赔偿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工伤职工选择辞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不辞职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次是后续保障。不辞职意味着职工与用人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单位提供的一些福利和保障,比如职业培训、晋升机会等。而辞职后,这些保障和机会就会消失,职工需要自己承担社保费用或者尽快找到新的工作来获得保障。 最后是就业风险。不辞职可以稳定地在原单位工作,避免重新寻找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如果工伤对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可能会面临工作安排上的困扰。辞职后虽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自由,但也可能面临就业竞争压力和适应新工作环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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