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事故赔偿所得税该如何处理,工伤不报销的可以行政诉讼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和报销的问题。想知道获得的工伤事故赔偿在所得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缴税。另外,要是工伤不能报销,我能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想详细了解下这两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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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工伤事故赔偿所得税的处理问题。工伤事故赔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工伤事故赔偿属于保险赔款。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保险赔款以及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受到工伤的劳动者能够足额获得赔偿,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接着讲讲工伤不报销是否可以行政诉讼。工伤不报销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所以,如果工伤不报销,属于上述规定情形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认定为工伤,都是能够通过工伤保险报销的。受伤职工能够要求单位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家属能够在1年内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管最终是否能够认定工伤,一定要提交申请,否则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如果社保部门不予受理,提出行政复议也没有办法的话,职工也能够保留相关的劳动关系、参加活动的其他证明等,并能够向单位提出赔偿申请。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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