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单位没认定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但是单位一直没给我做工伤认定。我现在很担心自己后续的赔偿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应有的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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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但单位没有进行认定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争取应有的赔偿。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认定,你的受伤情况才能在法律上被确定为工伤,进而享受相应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旦工伤认定成功,劳动者就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伤等级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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